确定工龄年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主要适用于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在计算这类工人的连续工龄时,可以根据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进行折算。例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等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可以从单位发放工资的记录来进行认定。发放工资的记录可以明确知道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甚至工作天数。
社保缴纳记录能够反映参保人员的工作连续性。一般来说,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可以作为工龄的重要参考。同时,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社保补缴等情况,也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合理认定。
人事档案是工龄认定的核心依据之一。档案中详细记录了参保人员的工作履历,包括入职时间、岗位变动、离职原因等信息。通过仔细查阅人事档案,可以清晰地梳理出参保人员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