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清算公司主要涉及以下步骤:
公司解散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来进行清算工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包括现金、存货、应收款、不动产、股权等,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应在成立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需要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包括未完成的合同、未履行的义务等。
清算组负责清缴公司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清理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清算组应根据清理公司财产的情况,制定清算方案,包括债权和债务的清偿顺序、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并提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