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判断书证是一个细致且关键的过程,它涉及对书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以及完整性的全面评估。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审查步骤和注意事项:
确认书证是否为原件,而非副本或复制品。若书证原件无法获得,应审查副本或复制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确认书证的收集、固定和提供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是否合规。
对书证进行仔细辨认,检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有无伪造、变造等情况。如有必要,应进行专业鉴定,以确定书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确认书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涵盖了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同时,检查书证的内容是否存在逻辑矛盾或不合理之处。
确认书证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客观上的必然联系,能否有效地证明待证事实。
确认书证在收集、保管和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或改变,确保书证的原始状态得以保留。
审查书证的制作者、制作时间、制作条件和制作过程,以确定书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个人制作的书证,应特别关注制作人的身份和制作过程。
确定书证是公文书证还是非公文书证,是报道性书证还是处分性书证,并检查其是否经过公证等程序。
通过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全面、系统地审查判断书证,确保其在刑事诉讼中发挥有效的证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