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移交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行政执法人员在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后,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
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并由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报告后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移送的决定。
批准的,应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并附上相关材料,如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
公安机关接到案件后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的,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退回案卷材料。
不立案的,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接到立案通知书后3日内将涉案物品及其他相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
公安机关将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
检察院审查后,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
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移交到法院后,根据案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由基层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基层法院通常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移送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
以上步骤概述了犯罪嫌疑人从被发现到最终可能接受法院审判的基本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程序可能因案件性质、地区差异以及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