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在完成作证后,应按照以下步骤退庭:
证人在回答完所有问题后,法官会询问证人是否还有话要说。如果证人有补充,法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作证程序;如果没有,法官会宣布证人作证完毕。
在退庭前,证人需要核对记录其作证内容的笔录。如果证人认为记录与其陈述不符,可以当庭指出并要求更正。但证人不得擅自修改笔录,应由书记员根据证人的陈述进行更正。这一过程旨在确保证人陈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核对笔录无误后,法警会带领证人退庭,证人在庭外等待。庭审结束后,证人需要在出庭笔录上签名确认后才能离开法庭。
证人退庭后,允许其参加旁听,但不允许发言或干扰庭审进行。
通过以上步骤,证人可以有序地退庭,并确保其作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