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追债的主要途径和步骤如下:
债权人应当在破产程序启动后,依法申报债权。这是追讨债务的第一步,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债权凭证和证明材料,以确保其债权得到确认。
债权人应积极参与破产程序,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变现或参与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通过这些程序,债权人可以更有效地追讨债务。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追究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高管等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实现债权。特别是对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究其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追回债务。在破产人解决了职工费用后,债权人可以按比例获得偿还。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债权人可以按比例分配剩余资金。
债权人可以自行调查或委托专业公司获取追债证据,尽早追讨债务以保障自身权益。这包括查找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名下,以及债务负责人或股东是否出具过书面还款保证或承诺等。
对于上市公司等特殊主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促进债务清偿。例如,上市公司破产后,其股东可能会为了保留公司主体而主动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机会。
如果债务人或相关责任人不主动配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履行还款义务。这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