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申请工伤认定,需遵循以下步骤: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事故现场旁证、门(急)诊病历、疾病证明书等。
交通事故应提供交警事故处理结论,暴力伤害应提供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的结论。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如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住所证明和路径说明等。
申请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工伤部门工作人员核验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则受理;不齐全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工伤部门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工伤部门经办人员提交材料至会议讨论,按讨论意见作出是否为工伤的决定。
工伤部门工作人员将决定书送达市政务服务中心,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保险科。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承担工伤待遇责任。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完整,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