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简称公积金)是职工在缴纳一定年限后,由单位为其缴纳的专项储蓄,用于职工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以下是公积金的一些常见使用方式: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偿还本息。
公积金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费用。
家庭成员患有较为严重的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承担费用。
职工补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扶持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
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携带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前往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公积金的使用需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确保其用于规定的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